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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关于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四、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怀仁县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单位,编制30人、实有人员46人,法人代表吴占胜。

    根据检察职能和我院检力派置,将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门,形成“五部”模式,。分别是: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22018年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32018年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详见附件)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详见附件)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9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关于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共计 958.82万元,较2017年增收 235.58万元,增长32.57 %。增收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上划省财政,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

二、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全年支出合计958.82万元,较2017年增加233.35万元,增长 32.17%。增支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提高,二是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 。

三、关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580286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38126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01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8100元;较2017年增加1248461元,增长27.41 %。增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4998 元:包括办公费1037253元,维修(护)费2381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865元,培训费198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19元,设备购置费264500元,委托业务费405600元;较2017年增加346379元,增长17.24 %。增支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7500 元:包括离退休费102300元,生活补助25200元。 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其他资本性支出 38920 元。较2017年减少33180元,减少 46.02 %       

2、 项目支出:

本年项目支出1263893元:包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39893元,司法体制改革补助资金24000元。较2017年增长100%

四、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8年未我单位无结余。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 220865 元,比上年减少71314 元,减少24.4 %,减支主要原因为车辆减少及开源节流。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865元;4 .公务接待费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2)公务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9  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 0 人次,共 0 元;外事接待  0批次, 0 人次, 0 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合计为 2354998 元,较2017年增加346379元,增长17.24 %。增支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预算安排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形式,采购支出检察移动办公系统 432668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年未固定资产6498349元,应急保障公务用车 9 辆。本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办公及技侦用房3000M2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怀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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