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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年3月2日在怀仁市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占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去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六大战略”、提升“六大品牌”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举措,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重视对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平等保护。组织班子成员深入金沙滩羔羊肉业、恒源瓷业等20多家民营企业调研,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和公平竞争。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犯罪批捕27人,起诉35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24人。开展涉企民事案件执行监督行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息诉4件。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19,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9件,督促13家排污企业进行整治,修复被损林地、耕地200余亩。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紧盯地沟油、病猪肉、非法疫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网络外卖“黑作坊”6家。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支持起诉专项行动,支持起诉8件,帮助40多多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0余万元。

二、惩治犯罪、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维稳意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深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健康推进。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恶案件1673人,提前介入1318次,补充侦查833人,其中批准逮捕1667人,提起公诉1461人,所办案件均依法快捕快诉,到目前已判决626人。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充分发挥刑检职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财产的犯罪。共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76239人,依法批准逮捕16922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9325人,提起公诉193件25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积极推行证据亲历性复核,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充分运用现场复勘、走访核实、听取意见等方式复核主要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全面掌握和调取在案证据,完善证据体系,作出客观判断。共批捕、起诉疑难复杂刑事案件74件,定性准确率达100%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巡访下访等制度,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推动矛盾问题就地解决。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7120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累计深入10余所校园为2万学生巡回宣讲30场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本。

三、强化监督、注重质效,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不起诉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撤案1件。依法纠正漏诉8人,纠正漏罪1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违通知20件。依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对被告人王某某开设赌场一案,我院先后两次提出抗诉,最终上级审判机关采纳了我院的抗诉意见,抗诉获得成功。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大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97件,向人民法院及司法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73件。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公安机关采纳5件,审判机关采纳2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4件,采纳1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5件,采纳4件,息诉11件。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提升社会诚信,对10起案件提出监督意见。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与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扎实推进“国有财产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倾力打造检察监督新亮点。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条,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7件。通过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建筑2座,保护烈士墓地1座,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新动能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办案衔接更顺畅。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机制,及时调整网上业务运行系统相关模块,保证案件顺利受理、网上流转、无缝衔接,全年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36人,全部提起公诉。

办案责任更明确。修订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将90%以上的案件决定事项授权给员额检察官办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检察官全部转岗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626件。建立完善了检察官考核奖惩机制,出台检察官退出员额暂行办法,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评定工作,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稳步推进。

办案机制更科学。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履行批捕、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推动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办理。开展改革试点以来,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7.5%,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45.5%

办案活动更透明。大力推进“互联网+”应用实践,建成司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决策、检务公开“五大平台”,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3件、重要案件信息97条、生效法律文书128份,接待辩护律师11人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政治建检、增强素质,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强化干部担当作为为导向,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约束,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右玉精神,举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引导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

持续加强“三基建设”。围绕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双创”、“双联”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核心凝聚力。围绕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围绕提升基本能力,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4期,举办观摩庭审、案例分析等活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队伍集中整肃和“以案为戒、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检风检纪的日常监督,保证了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运行。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共办理人大、政协和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和事项4件,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我院连续三届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6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荣誉章”,1人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人被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学以致用、创新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三是检察队伍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要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建市以来走向新时代、取得新发展、再创新辉煌的重要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在贯彻新思想上有新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常态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组织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积极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新风尚,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要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全市转型综改大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及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惩破坏环境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全力守护“青山碧水蓝天”。

三是要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有新担当。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做实做细检察环节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出庭指控能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推进源头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集中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四是要在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充分发展上有新进步。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巩固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理顺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

五是要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有新提升。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队伍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积极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紧紧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经常化教育培训,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年新气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小康,奋力挺进百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怀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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