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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打造“四三”监督模式构建案件质量监督体系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打造“四三”监督模式构建案件质量监督体系

 

近年来,怀仁市检察院着力打造“四三”监督模式,多形式、多途径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该院坚持打造“通报、评析、整改、反馈”四位一体的案件评析机制,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质量双向通报实施意见》,对受理、办案过程中发现文书质量、材料缺失、案件质量、退回补充侦查等问题,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以通报督促整改提升,今年以来,退回补充侦查率同比下降53.6个百分点。深入分析讲评,由数据统计员、流程监控员、质量评查员组成“评析团”,定期为干警举办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起诉书制作、规范卷宗整理、重点案件案卡填录等专项讲评3次。建立整改台账,对案件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问题督办和挂销号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建立结果反馈制度,设置专人定期跟踪回访,询问案件整改情况,每周一汇总,确保案件问题100%整改。

该院还注重健全“考核、约谈、上网”三措并举的案件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把案件质量通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员额检察官因案件质量出现问题的,将在年底绩效考核中严格降档处理,有效倒逼办案部门及办案人严谨履职、依法办案。建立通报约谈制,检务督察部门对检察官办案质量、结案效率、办案流程、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凡案件出现重大瑕疵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人,由检务督察部门出面约谈。建立通报公示机制,对案件评查结果、流程监控超期、办案效率等情况实行月通报机制,由案管部门定期形成《案管业务通报》,在本院内网上公开通报,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全院办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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