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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建立有效机制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时间:2018-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建立有效机制

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我院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抓手,着力探索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方式方法,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多年实现批捕案件准确率100%

一是建立案卷分步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案件标准。要求在收到相关案卷材料后,由案件承办人对全案实行“六必查”,即:审查立案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侦查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审查强制措施是否得当,审查讯问、询问笔录是否规范,审查扣押、搜查、辩认等事项是否符合程序,审查侦查机关告知事项是否及时。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列出需要说明的问题,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二是建立侦捕诉衔接机制,强化外部沟通协调。与公安机关建立重特大案件立案通知及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对重特大案件发案、立案、破案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以联席会议形式,对在审查逮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通报,共同分析研究,达成共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时,主动邀请侦查人员旁听批捕案件讨论,为提高批捕案件质量奠定基础。建立案件诉讼进程跟踪制度,对捕后案件各诉讼环节的处理结果进行同步跟踪,并对捕后判轻刑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剖析,查找批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力地促进了审查批捕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责任。建立个人执法档案,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对违反规定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以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按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的程度,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责任。同时,依据执法档案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效地促进了检察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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